江一鳴眉頭微蹙,立即起身道:“通知住建、城管和漢林街所在轄區負責人,以最快的時間趕到市政府,同時安排信訪、司法和商戶代表一同到場,由趙市長牽頭,現場召開協調會,務必聽取各方訴求,依法依規妥善處理。”
“另外,通知公安維持現場秩序,確保協調過程平穩有序,嚴禁任何一方采取過激行為。”
“好的市長,我馬上落實。”
吳顯軍走后,江一鳴把分管城建的副市長趙武兵給叫了過來。
“趙市長,漢林街的問題,你了解情況嗎?”
趙武兵說道:“我也是才知道,之前主要是由城管局的趙立辰負責,他沒有向我反映存在問題,我去現場督導過幾次,一些都非常順利,可今天看來,問題顯然被隱瞞了。”
江一鳴沉聲說道:“你作為分管領導,不能只是走馬觀花的督導,要深入一線,要真正掌握實情,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現在商戶集體上訪,說明矛盾已經積累到一定程度,必須高度重視。”
“現在商戶們已經到了市政府上訪,你立即與他們進行溝通,傾聽他們的訴求,安撫情緒,表明政府解決問題的決心。同時,讓他們派出代表參與即將召開的協調會,確保溝通高效有序。要承諾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最大限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同時強調政府絕不回避問題,一定會公正、公開、透明地推進后續工作。”
“好的市長,我馬上與商戶代表們進行溝通,邀請他們進入會議室,就地召開協調會。”
趙武兵連忙說道。
趙武兵迅速下樓與商戶代表見面,并和他們進行了坦誠溝通,耐心傾聽訴求。
另一邊。
趙立辰等人相繼趕到江一鳴的辦公室。
江一鳴漆黑著臉道:“你們是怎么推進工作的?好好的一項民生工程,搞成現在這個局面?你們有沒有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有沒有真正調研、傾聽民意?執行過程中是否存在簡單粗暴、搞一刀切的現象?”
“市,市長,這件事我們確實有一定的責任,但這是客觀原因造成的。”
趙立辰辯解道。
“好,你說說都有哪些客觀原因,把問題給我說清楚!”
江一鳴沉聲道。
“首先,這件事市里要求時間緊、任務重,我們為了趕工期,確實忽視了部分商戶的合理訴求。比如有些商戶剛進了一批貨,需要一定時間消化庫存,但我們不可能給他們無限期的緩沖時間,否則整個改造進度將被嚴重拖慢。畢竟他們消化庫存的時間不會一致,若因個別商戶的庫存問題而延長周期,其他商戶也可能繼續進貨,那我們就不可能有機會開工。部分商戶在前期溝通中態度反復,承諾清貨又臨時反悔,導致施工計劃多次調整。我們雖采取過延期、勸導等措施,但最終為保障整體工程進度,只能按既定方案推進。所以我們開工就導致他們的貨物被清拆,損失無法避免。”
“其次,部分商戶對補償標準存在異議,認為評估價格偏低,但我們嚴格按照市里下發的補償方案執行,并無操作空間。之所以出現補償標準不一的誤解,是因為有些商戶違建部分未被納入評估范圍,而有些商戶未申報或后期加建未予認定,導致他們認為補償不公。此外,個別工作人員在政策解釋上不夠細致,加劇了誤解和不滿情緒。”
“最后,我們在宣傳動員上確實存在短板,部分政策細則未能及時傳達到位,導致商戶對改造流程和時間節點了解不充分。為了趕工期,我們沒有充分給商戶預留足夠的準備時間,導致部分商戶措手不及。”
“這些問題,歸根到底還是為了趕工期而犧牲了溝通與細節把控,但我們始終在政策框架內行事,并無半點徇私。”
“當然,這也暴露了我們在推進工作中的短板,特別是在統籌協調與群眾工作方面亟需加強。我們應在堅持原則的同時,更加注重方式方法,提升政策執行的溫度與精度。”
趙立辰把存在的客觀原因歸咎于市里下達的任務時限過緊,導致基層在落實過程中難以充分兼顧靈活性與人性化。
“任務緊不是推卸責任的借口,更不能成為傷害群眾感情的理由。在施工初期,必然有很多商戶反映問題,為何沒有及時解決和上報?”
江一鳴質問道。
“當時我們確實收到了一些商戶的反饋,但認為在既定政策和工期壓力下,問題難以實質性改變,因此更多采取了安撫和延后處理的方式。最為主要的是,很多是無理要求,比如有的商戶要求補償未申報的違建部分,甚至提出遠超政策標準的賠償金額,這些顯然無法被接受。有的則讓我們出錢補償他們搬遷期間的營業損失,這超出了補償范圍。我們多次向他們解釋了政策紅線,有的聽了進去,有的沒有聽進去,我們則一邊施工一邊繼續勸說,只是沒想到他們會突然聚集在一起到市政府門口上訪。”
趙立辰說道:“市長,我覺得這些人是被別有用心的人煽動起來的,他們利用部分商戶的不滿情緒,借機制造輿論壓力,試圖倒逼政府提高補償標準。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對其他依法依規配合改造的商戶造成了不公平。我建議對帶頭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的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