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確鑿,事實明確,罪行清楚。
這一整天便沒有第二個犯人,每過審一件案情,便有人書寫了告示,貼在告示板上,然后舉著繞場一周。
總結案情,一共犯行兇傷人案件五件,致殘或重傷害三人,輕傷十余人;
強占他人財物,惡意拖欠貨款,有欺詐嫌疑的,十一件。涉及九家商戶,兩家農戶;
調戲婦女共一百余次,嚴重敗壞開封府風氣;
利用家世幫人賄賂衙門脫罪,共四次,總金額高達一千余貫;
伙同他人,私放印子錢,致使破產者二十余戶,非法獲利三千余貫。
數罪并罰,流放總里程加總為七千五百里,刑杖五百三十下,罰銅兩千兩百斤,并站枷十五日。
“議罪吧!”
罪名,由公訴人來定;刑罰,由判官出;罪名成不成立,那就要看審判庭了。
吳沖家里門路尚可,這位訟師在大名府也算戰功赫赫,是周家的御用法務代表。
在最后合議之前,雙方代表,還有一次跟陪審員做最后陳述的機會。
那訟師先是讓吳公子給陪審團鞠躬,然后才整理衣冠,緩步眾人面前。
“諸公都是大宋賢達,內心自有公平,無論小可如何辨說,諸君都將做出最正確之判定。
“鄙人要說的是,他還年幼啊!
“吳沖,本系璞玉未琢之身,雖蒙圣朝教化,然其雙親膺朝廷重職,盡瘁國事,疏于庭訓,致令孤雛失護,墮于市井蠅蚋之群。彼等豺聲蜂目之徒,投隙抵罅,日以斗雞走犬之術蠱惑純良——嗟乎!黃口孺子,焉辨鴆毒?
今吳沖聘妻未娶,六禮未成,猶是童子清白之體。
若以成人律法繩之,譬如春苗未秀而遭霜雪——可乎?
昔孔圣云“不教而誅謂之虐”,今吳沖墮彀,實因無人啟其明聰,導其善性,罪在教化之缺,豈在蒙昧之心?
權宜之計,實為社稷!
諸公明鑒:此子乃將門后裔,若遽加斧鉞,則高堂泣血,令陣前父兄傷心。
昔《禮記》載“刑不上大夫”,非為私也,蓋因士族乃國本之枝!
伏乞雷霆暫收,雨露徐降!
但得網開一面,必令其改過自新,勤修苦練兵書戰策,翌日報效朝廷。
如此則朝廷得仁治之名,明府獲慈父之譽。
而汴京百姓聞之,亦知我大宋寬宥如海——善哉!
此誠三綱不墮,五常重光之德政也!
總結起來就是:他還是個孩子,請你們看在他家為國戍邊的面上,輕拿輕放,給年輕人一個重新上路的機會。
訟師說完,裝模作樣的訓斥了吳沖兩句,還讓他發下誓言,從此絕不再行欺凌之事。
吳沖得了暗示,撲通一聲跪在地上,邊磕頭邊懺悔,不時還抽自己幾個耳光。
聲淚俱下,痛徹心扉,好不感人的一出浪子回頭。
權貴們都揣著膽兒,眉頭跟毛毛蟲燙腳了似的,一抽一抽的蛄蛹。
媽耶,你們吳家這么搞,不是把大家往火坑里推么?
沒看見今天什么形式,弄不好大伙全要交代在這里。還逞三寸不爛之舌,行罔顧事實之舉,難不成,你們待會能從這數萬人的頭上飛出去?
“反對,我等反對!”
一個勛貴不遵紀律,沒他發言,卻突然間站了起來。
“十三歲便可以騎馬,十五歲就得服從勞役,十八歲要面臨兵役征發,這吳家小子都要加冠了,不小了。”
一個人站起來,其他人也趕緊表態,要跟吳家劃清界限。
“請府君大人秉公處置,我等支持大宋律法,絕無對此等敗類同情之意。”
趙虎帶著衙役執行紀律,幾棍子下去,所有人都老實了。
現在,輪到公訴人陳詞。
作為代表官府的司法參軍,原則是:“公清、明察、仁恕、平允”。
第一條,他批駁道:
“簪纓非護身之符,律法乃天下之秤!“
此子雖出朱門,然欺詐商戶、毆傷人命,罪證鑿然如山
若因為他是功臣之后,就寬縱減罪,那寒門冤者也服了徭役,服了兵役,繳納了賦稅,豈不是白干了?
第二條,說嫌犯年幼無知。
然《宋刑統》載“十五成丁“,他能從吳家分家出來建立家業,說明這就是成年了。
第三條,說什么不教而誅,簡直是胡說八道。
“哀矜非縱惡,刑措在懲兇!“
再過幾年,這小子都要罄南山之竹,書惡不盡了。還聊教化,大宋立國百年,有多少這樣的兇徒。
根兒就不行,再修也是棵歪樹。
“非不教也,實其驕縱自絕于教化!”
參軍表示,這樣的人,天生就是禍害,不重重的判了,京城的風氣就好不了。
諸位賢達,你們應該有大局觀,著眼于大宋國都的法治環境建設,國朝的健康發展,趕快把這小子嘎了。
你們瞅瞅吧,外面左一層、右一層的可全是人。
要是最后這小子被輕輕放過,今天可不是昨日,咱們都要被憤怒的人群給淹沒,然后踩成肉泥。
蘇軾宣布,合議!
隱約中,他感覺有人在窺視自己,借著休息的功夫,他也取了自己的望遠鏡,往鐵塔的方向看來。
果然,上面有人。
會是誰呢,曹佾還是韓琦,或者是陛下?
休息之后,合議已經有了結果,書記員拿著封好的信交給自己。
蘇軾凝重的看著前方這無邊無際的百姓,他心里有些激動,當然,還有那么一點點慚愧。
操弄人心,不是圣人所為啊。
自己作為一個放火之人,真沒把握,這把火會燒到什么程度。
來吧,讓事實來見證吧。
回到座位,鼓聲三通響罷,一聲驚人心魄的銅鑼。
“現在宣判.......”
忽然,遠處人群硬擠出來一條道路,一個人左歪一下,右撇一下,跌跌撞撞的往這邊走著。
“蘇學士請慢,我有話說!”
權貴們紛紛伸長了脖子,這人誰啊,難道是天子派人來宣詔了么,再來一次赦免。
窮苦百姓們也期盼著,希望來的是一個持有更新罪證的原告,給吳沖的死刑壓上最后一塊石頭。
可誰也沒能如愿,來者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一身長褂,肩上還扛著褡褳,身上風塵仆仆,顯然是剛出門回來。
“下官竇憲,請令尹重新定刑,這番定罪之法,不合我大宋律!”
眾人心里納悶,你誰呀,家住大海邊怎么著?
咱蘇學士可是歐陽修的門生,官家的親密戰友,大宋朝鼎鼎有名,他排第二沒人敢排第一的天才。
人家創立的制度,輪到你個小糙老頭子反對。
很快,蘇軾的本地幕僚認出來人,這人還真有資格談談審判規矩的事兒。
他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祖上是誰,竇儀聽過么,《宋刑統》的編撰負責人啊。
“來了,肉戲來了,辯法終于開始了!”
李長安又一次登上了鐵塔,看著他派出去的馬仔終于上了舞臺,終于又有了期待。